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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
时间:2013/5/23 10:34:48 文章来源: 点击:2190

同志们: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刚才,映红同志宣读了去年的考核结果通报,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中央、省驻永单位向市政府递交了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和刚才大家递交的责任书是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内容很具体,责任很明确,请大家认真按照《意见》和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         总结前段工作,服务大局,卓有成效

去年以来,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以优化重点项目、工业园区和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我市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连续第5年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一。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市本级公布保留行政许可118项、非许可审批17项、年检年审17项、其他管理服务项目90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3项。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47个单位、256个项目进驻市政务中心。其中,行政许可109项,占市本级保留项目的91.6%。稳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4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单位和11个县区全部接入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从201111月系统运行至今,全市累计网上办事259521件。积极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首批22个市级单位向凤凰园开发区管委会下放权限90项。大力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实施行政审批办结回访,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

2.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检查计划备案等涉企检查制度,有效规范涉企检票行为。去年以来,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到市优化办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858次。继续实行“一站式”收费制,对所有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一律暂停收取各类会费和赞助,为企业减负近亿元。实行首违整改制和处罚下限制,创新处罚备案制度。

3.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加强规范机关权力运行制建设,市本级91个部门(单位)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2362项,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面推进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建设,通过在市地税局进行试点,运用包括机关内部人、财、物、事四大类,干部选拔、政府采购、车辆购置、资产管理、事务管理等14项内部权力网上运行和廉政风险预警系统软件,将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设置为计算机固化程序,以制度加科技的措施,实现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公开化、信息透明化和监督实时化。目前,市直和县区一些重点单位正相继铺开这项工作。

4.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本市级113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再次专项效能监察,发现并解决问题87个。市优化办组织开展了6次调研走访、3次明察暗访,帮助湖南中烟公司零陵卷烟厂等56个园区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解决各种问题155个。向48个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派驻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12名,帮助抵制“四乱”行为21起,解决问题131个。加强周边环境整治,出台《关于整治“三强”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追究责任7人次。

5.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1月至20133月,全市优化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处理各类投诉8397件,其中市优化办、市投诉中心受理、处理各类投诉2587件。立案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3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3人,问责259人次。其中市本级立案查处42起,给予党政处分22人,问责75人次,其中处级干部9人。办案数量为全省第一,省纪委、省优化办给予了通报表扬。认真开展“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28,湖南卫视《湖南新闻联播》、红网等省级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成绩应予以肯定,但问题也不容忽视。当前,我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审批项目多、环节多、程序繁琐,串联审批、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突出;办事设卡、审批“寻租”、中介服务不规范,造成审批难、效率低;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收费项目多、标准高,部门执法争利、行权失范,造成企业负担重;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时有发生,企业(项目)周边“三强”问题严重;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服务措施不硬、服务效果不好,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不多。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搞死的办法多,搞活的办法少。这些问题都亟待克服和解决。

二、         破解思想瓶颈,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路决定出路。没有好的环境,外面的客商进不来,现有的客商留不住。加快永州发展,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环境对发展的到头重要性,一定要认识到好环境是招商引资的最大抓手,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1.认真分析,自觉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当前,部分干部职工,尤其是一些部门领导在思想上存在三种误区。一是“无关论”。没有把优化发展环境当作自己的职责,认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市委、市政府和市优化办的事,与已无关,“一把手”没有亲自抓,或抓的力度不够,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在部门的落实大打折扣。二是“吃亏论”。一些部门领导思想因循守旧,大局意识不强,一味地追求部门利益、眼前利益,认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些政策、制度触及了部门利益,让其吃了亏。三是“平常论”。一些部门领导墨守成规,思想“随大流”,甘于平淡,怕挑担子,不善于适应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遇事不能担当,工作缺乏创新。这些思想偏差,对发展不利,于工作无益,必须切实纠正。

2.更新观念,夯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思想上做到“七破七立”:着力破除安常处顺、满于现状的观念,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后发赶超的危机意识;着力破除与已无关、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观念,牢固树立迎难而上、自我加压的责任意识;着力破除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观念,牢固树立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发展意识;着力破除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的观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全局意识;着力破除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观念,牢固树立敢想、敢试、敢闯、敢干的创新意识;着力破除目光短浅、患得患失的观念,牢固树立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开放意识;着力破除高高在上、脱离实际的观念,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企业第一的服务意识。从更新思想观念入手,努力营造凝心聚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3.大胆开拓,着力冲破一切影响发展的思想障碍。只要是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什么方法管用就用什么办法;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大胆尝试;凡是外地成功的做法,都可以大胆引用;凡是不利于科学发展、影响发展环境的条条框框,都允许突破。倡导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在改革中积累经验,在创新中完善政策。要把积极主动地争取政策与用足用活政策结合起来,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与坚持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政策与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结合起来。

三、准确把握目标,全面实施,重点突破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强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既是这些工作和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这些工作和活动的基本目的。下一步,我们要结合自身实际,着力突出四个重点,切实解决四个难题。

1.简政放权深化审批改革,解决审批难的问题。一是削减和下放审批项目。要简政放权,今年要对市、县区所有审批项目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不公布的方式削减一批审批事项,未公布的审批项目一律暂停审批;要对县区充分放权,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一批项目。今年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较去年要削减15%以上,要继续保持在全省最少这个水平。二是试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要学习广东省“宽进严管”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放宽企业准入门槛,实行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简化市场准入流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探索全流程网上操作模式。通过“宽进”的商事登记改革,倒逼“严管”监管机制的形成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化。三是改革审批办理方式。要学习浙江模式,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多证联办,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立联合会审或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一门受理、主办牵头、资料共享、传递相关、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原则,一次性综合受理,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联合踏勘,一次性领取证件。具体在项目立项审批、报建、开工建设、工程监督、装饰装潢和竣工验收等六个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在工业企业和重点商业企业设立注册登记及前置审批上实行并联审批,在工程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上实行并联审批,在中介机构对项目的论证、可研、评审、检测、鉴定、评价(评估)等方面实行并联服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协同支持,一致行动。四是实施“两个1/3”提速工程。 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全市各项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期限要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内,缩短1/3后,再缩短1/3,超期视为慢作为予以追责。五是落实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要将公布保留的审批项目及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等全部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电子程序予以锁定,所有审批项目实行网上运行,由监察机关和优化办进行行政效能动态电子监察,实施“红灯”问责制。在这个方面务必做到两个“100%”到位,即具有审批(办事)职能的单位与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100%对接到位;各级各部门审批(办事)项目100%网上同步运行到位。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省主管部门已经有内网系统或审批事项涉密为由而拒绝实现两个100%到位。

2.严格落实涉企优惠政策,解决负担重的问题。一是减少和规范检查。要全面落实省、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常规检查年度计划制、同一事项一家一次检查制、入企检查同级优化办备案制和行政首长审批制等制度,违者视同乱检查予以追责。二是减少和规范处罚。自觉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对再次违法确需给予处罚的,视情节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的幅度内按下限实施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处罚1万元以上等重大行政处罚事项要抄送同级优化办备案。三是减少和规范收费。要加强对企业(项目)收费管理,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对所有企业(项目)建立收费档案。要编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和《重点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坚持透明执收、阳光操作。要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园区企业、重点标志性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一站式”打捆收费制,由企业按核定的标准主动缴纳,相关单位不得再到企业执收。涉及工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中介机构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并张榜公示。对园区工业企业和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园区工业企业,新、改、扩建及技改等建设项目,所有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内收取。规范社团收费,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要与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做到机构脱钩、人员脱钩、场所脱钩、工作脱钩、经济脱钩。凡未达到“五脱钩”要求的,或明脱暗不脱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赞助费和服务性收费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予以查处。

3.创新举措增强服务实效,解决诉求难的问题。一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企业、项目生产建设一线,做到课题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体现、形象在一线树立。二是强化服务责任。要明确服务目标,优化服务措施,以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难题为已任,加强对服务行为的量化考核,联系企业和项目的单位一个月至少要为联系企业(项目)解决1个以上的具体问题。三是上门指导审批。建立联合审批“上门服务”制度,各级优化办要牵好头,不定期组织发改、经信、信建、国土等部门共同深入项目单位,现场指导和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审批难题。四是加强政企沟通。要进一步健全政企沟通机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每个月至少要与企业(项目)负责人沟通1次以上,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反映,研究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五是强化投诉处理。要充分发挥“12345”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诉求平台作用,完善快速处理投诉、有效解决诉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项目)周边环境保障机制,严厉打击“三强”行为。

4.严格监督检查查究问责,解决落实难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测。进一步健全以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为重点的监测站点体系,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派驻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从重点企业(项目)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和监督机关干部代表中聘请信息员。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客观、全面地收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二是实施效能监察。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跟踪问效制度,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围绕规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等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工作落实。三是突出查究问责。要加大对破坏环境者的问责,坚持把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必须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对有案不查或上级交界案件查处不力的,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单位行政“一把手”,并在优化环境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责任措施,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关键是要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常态化、长期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1.强化责任。一要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刚才各县区长、管理区(开发区)主任和市直、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递交了责任书。责任就是使命,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对不抓不管、抓而不紧,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将严格按责任书和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加强考核管理。要把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进一步提高分会比重。继续对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奖励。各级各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内部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强化结果运用。要将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作用、业绩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行政问责的,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至少一个内不得提拔重用。组织、人社等部门要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2.强化措施。一要统筹推进。要坚持把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一并部署、统筹推进。要坚持把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结合本地部门的中心工作一并部署、统筹推进。二要细化操作。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各级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针对并联审批、收费管理、中介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逐项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推进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切实将各项工作扎实落实到位。三要完善测评。要构建完善的监测网络体系,强化监测站点企业、项目在优化和效能工作评价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测评方法,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活动,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来检验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效果。

3.强化督查。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化办(效能办)负责优化、效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针对行政审批、执收、执罚等突出问题、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环节开展重点岗位、重点事项效能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收费、罚款和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规处理到位。二是创新监督方式。要建立优化环境典型案件查处定期通报制度,在开展典型教育的同时,灵活运用反而教育,每个季度在当地主流媒体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反而警示教育,促进增强经济环境意识。三是整治监督力量。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整合专门监督、民主监督、日常重点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各方面的监督力量。要采取调查走访、明查暗访、专项监督、内部监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挖掘经济发展环境中的深层次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对策,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工作落实。

同志们,转型发展靠抓机遇,赶超崛起靠优环境。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解放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励精图治,锐意进取,认真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推动永州科学发展、赶超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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